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是北京市怀柔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北京市怀柔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对怀柔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在怀柔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怀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分别由区长、副区长和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每届任期五年,实行区长负责制。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是北京市大兴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北京市大兴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对大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在大兴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大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分别由区长、副区长和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每届任期五年,实行区长负责制。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是北京市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北京市昌平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对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在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分别由区长、副区长和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每届任期五年,实行区长负责制。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是北京市顺义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北京市顺义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对顺义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在顺义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顺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是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北京市通州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对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在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分别由区长、副区长和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每届任期五年,实行区长负责制。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是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北京市房山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对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在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分别由区长、副区长和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每届任期五年,实行区长负责制。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是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北京市门头沟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对门头沟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在门头沟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门头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分别由区长、副区长和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每届任期五年,实行区长负责制。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是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北京市石景山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对石景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在石景山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石景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分别由区长、副区长和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每届任期五年,实行区长负责制。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是北京市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北京市丰台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对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在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丰台区人民政府分别由区长、副区长和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每届任期五年,实行区长负责制。
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北京市海淀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对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在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海淀区人民政府分别由区长、副区长和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每届任期五年,实行区长负责制。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是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北京市朝阳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对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在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分别由区长、副区长和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每届任期五年,实行区长负责制。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是北京市西城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北京市西城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对西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在西城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西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分别由区长、副区长和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每届任期五年,实行区长负责制。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是北京市东城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北京市东城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对东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在东城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东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分别由区长、副区长和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每届任期五年,实行区长负责制。
市知识产权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北京市信访办公室(简称市信访办)是市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局级。市信访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简称市人防办)是市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局级。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简称市金融监管局),是市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局级,加挂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简称市金融局)牌子。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金融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是负责本市园林绿化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设17个内设机构和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机关行政编制122名。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建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06〕1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建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和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的通知》(京政办发〔2006〕6号),组建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简称市园林绿化局),挂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简称首都绿化办)牌子。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成立北京市统计局。 北京市统计局是北京市政府直属机构,主管本市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强化对区域发展及产业发展情况进行监测评价和为中央在京单位提供统计服务的职责,承办市政府和国家统计局交办的相关事项。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体育局(简称市体育局)。市体育局是负责本市体育事业管理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号),设立北京市文物局(简称市文物局)。市文物局是负责本市文物和博物馆事业管理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强化为国家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中央在京文物和博物馆单位服务的职责。加强培育、引导和扶持本市文物和博物馆领域相关产业健康发展的职责。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是市政府直属机构,成立于1979年9月,原称北京市广播事业局,1984年5月改为北京市广播电视局。主要职能是对全市广播电视事业的行业管理和对有关广播电视法律、法规的行政执法。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市国资委)。市国资委是市政府授权代表国家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市国资委党委履行市委规定的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设置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1] (简称市政府外办),挂北京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简称市港澳办)。市政府外办(市港澳办)是负责本市外事和港澳事务的市政府直属机构。
1983年6月,北京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有关国家实行审计监督的规定成立北京市审计局。 北京市审计局是北京市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机关。北京市审计局是北京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在市政府和审计署的双重领导下,负责北京市的审计工作。北京市审计局自成立以来,与20多个国家的审计机关和审计组织建立了联系,开展了审计工作的交流。 北京市审计局在维护首都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保障首都经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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